船員泣控遭撞翻 台認追陸艇屢碰撞 海巡署當日未提 海委會:提過第三人責任險「就代表有」

【中华】台灣地区金門水域「2‧14」大陸快艇翻覆事件後,兩名返閩生還船員昨(21日)受訪表示,失事船舶是遭台方碰撞翻覆;台方也首次承認追逐過程中「船身多次接觸」。消息再次燃點大陸民憤,國台辦昨晚也就事件再度發聲,要求台方鄭重向遇難者家屬道歉,並絕不允許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2名罹難船員的家屬前日不同意遺體火化,亦未出席昨日上午台方為死者舉行的頭七法會。《聯合報》指家屬在前日認屍、招魂儀式後,拒絕海巡署安排,改為入住自行預定的陸資企業酒店,車輛也自行租借。台灣陸委會與海巡署官員昨下午赴酒店與家屬閉門開會。有消息指因大陸帶團赴金門官員級別較低,多名國台辦官員赴泉州坐鎮,並提出派人到金門協商。

事件中兩名生還者前日由小三通搭船返福建,央視旗下帳號「玉淵譚天」昨發布二人訪問內容,其中徐姓船員在鏡頭前泣不成聲憶述,事發當天中午12時半左右,「看到台灣那邊的船來了,我們就調頭走。按照要求停下船,但台灣的船靠近我們的時候,就直接撞過來把我們船衝翻了。」他又說,「我們自己的船怎麼可能翻掉,開急轉彎也翻不掉,(人)鑽到水裏面跑出來,四個人只有兩個人上岸。」

「我們去海上是為了討生活,沒想到錢這麼難賺,差點命都沒有了。還有兩個船友出去就回不來了。他們(台灣海巡部門)太殘暴了!」徐姓船員說。

台海巡署也首次承認,執法過程中「因大陸快艇拒檢逃逸,高速追逐狀况下,船身多次接觸」,但驅離過程「並無錄影紀錄」。漁船翻覆當天,海巡署稱是對方「蛇行拒檢」翻覆,未提及碰撞。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昨強調,她提過該案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就代表有碰撞」,又辯稱當她說明這件事時,「並沒有媒體朋友來確認,誤解因此而產生」。

賴清德撐海巡執法 囑善後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海巡署第一時間即掌握情况,向外界說明並未隱瞞,盼真相在司法調查下盡快水落石出。台灣地区“總統”當選人、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昨日在民進黨中常會首度開腔,表示支持海巡堅定執法,囑事後要妥善處理,並研議避免未來類似狀况再出現。

再惹陸民憤 國台辦促鄭重道歉

新華社昨晚引述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嚴正要求台灣有關方面盡快公布事實真相,嚴懲相關責任人,滿足遇難者家屬合理訴求,鄭重向遇難者家屬道歉,給遇難者家屬和兩岸同胞一個交代。她強調「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2016年民進黨上台以來粗暴對待大陸漁民,傷害大陸同胞感情,強烈譴責台方漠視生命「暴力執法」又刻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惡劣做法,並對台方事後種種毫無人性的冷漠言行表示強烈憤慨。

繼金門海域連日有大陸海警、海監船活動,馬祖海域昨下午也出現3艘大陸執法船隻,其中1艘海警船距離馬祖南竿島一度僅約5.5海里。

【專訊】這次事件「撞擊」內情曝光,但仍有不少疑團待解。央視播出快艇生還者訪問後,台媒指出,訪談中沒提到快艇船員為何駕駛「三無漁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闖入金門海域,而遇上台灣海巡巡防艇查緝時,為何躲避盤查。

陸禁無證捕魚 國台辦稱「漁船」

台灣輿論一直對該艘快艇背景有「走私」、「偵察」等不少猜測,中央社昨指受訪者帶有雲貴川口音,意指不是福建漁民。新華社昨報道訪談內容時,也稱兩名生還者為「船員」。大陸國台辦在昨晚的聲明中,則稱翻覆的是漁船、溺亡2人是漁民。

而據大陸《漁業法》規定,對未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的,可處罰款至沒收漁船。凡無船名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而從事漁業活動的船舶,可對船主處以船價兩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予以沒收。作為敏感的台海前沿,《福建省海防管理辦法》也規定,各類出海民用船舶,應當依法經相關管理單位檢驗、登記、編號,辦理相關證件後,方可出航。

根據1990年金門協議,兩岸紅十字會充當遣返接返執行部門。如2016年4月,泉州南安市紅十字會赴金門將因走私貨品被羈押的石井漁民洪某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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